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深入貫徹十八大精神⏮,貫徹《高等教育法》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決定》𓀃📘,切實保證和提高教學質量;為進一步深化杏宇教育教學改革,深化課程改革,以培養學生職業能力為基礎🧞♂️,以提升學生綜合素質為目標,對於現有課程結構進行優化、調整,使學生逐步具有“思想素質+文化素質+專業知識+實踐技能+未來發展方向”的知識、素質、能力結構;為逐步建立規範🤷♂️、高效的以選修製為基礎🤽🏽♀️,以學生在一定條件下的自主選擇學習方式為核心內容的彈性學分製🏡🎭,結合杏宇的實際情況,特製定本規定🤳。
第二章 學習年限
第二條 實行彈性學製🍰🫕,各專業的基準修業年限按專業目錄規定執行。各專業畢業總學分按各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執行👨🏿🍳。
(一)修讀期內,學生按照教學計劃的要求,修滿規定的學分(包括必選課學分、限選課學分、任選課學分及獎勵學分👷🏿♂️、畢業總學分),德智體合格,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即可獲得畢業資格,準予畢業。
(二)學生每學年應完成40左右的學分,每學期所修學分不得少於20學分。
(三)學生提前修滿規定的學分(包括必選課學分、限選課學分𓀝、任選課及獎勵學分、畢業總學分),且綜合計算的GPA (GradePointAva)值達到2以上(含2),學生可以申請提前畢業;選修第二專業並修滿主幹課程學分者,可頒發第二專業的結業證書。在規定學習年限內達不到畢業要求的學生,可以申請延長修業期,延長修業期原則上不超過兩年。
第三條 家庭經濟有困難的學生和創業學生,經過批準🧑🧒🪯,可以邊工作邊學習,也可以實行間修製,允許其中斷學習,保留學籍🤦🏽😞。每次中斷學習的時間,以一年為限🤙🏿🥦,累計中斷次數不得超過2次🤹,累計休學時間不得超過2年。學生也可以因病申請休學🪩。被批準工作、創業和因病休學的學生👡,學習年限可延長一年。響應國家號召,應征入伍的學生,其學籍保留到退伍後一年⚱️。
第三章 課程設置和分類
第四條 教學計劃中的課程設置分三類,即必選課👩🏼🔬,限定選修課,任意選修課。
(一)必選課包括公共必選課🦬🏚,專業必選課及實踐性環節課程(包括畢業實習🤳、畢業論文、畢業設計、社會調查、專業實習實訓、畢業實踐演出等)🧖🏻。
(二)限定選修課為專業主幹課,根據專業方向劃分為不同系列的課程。學生根據自己的專業方向⚔️,必須選修相關系列的課程🛥🏠,修滿規定學分。這類課程的每個系列應體現本專業某個方向、特色,使學生在學好本專業必選課,打好基礎的同時🙅🏻♂️,能在某個方向上有一定的專長。藝術教育方向的學生必須選修教師職業技能系列的課程。
(三)任意選修課一般為擴大知識面的課程,學生可以跨專業,跨系選修。
第五條 全院各專業各類課程所占比例為🗂:必選課70%,限選課20%,任選課10%,必選課🦴、限選課和任選課學分不可相互替代。
第四章 學分計算
第六條 學分是用來計算學生學習量的單位🤞🏿,是進行學籍管理的依據。學分的計算辦法為:
(一)每學期實際周數為20周,考試2周,實際授課18周。
(二)各學期的實際授課周數按以下原則計算:
1.三年製:第一學期實際授課16周(軍訓及學前教育用去2周),第二學期至第五學期實際授課18周,第六學期安排16周為畢業綜合實習和預就業👩🏼🦱。表演專業可根據實際情況提前安排第五學期實習。
2.五年製:第一學期實際授課16周(軍訓及學前教育用去2周)📍,第二學期至第八學期實際授課18周,第九學期至第十學期安排畢業綜合實習和預就業,表演專業可根據實際情況提前安排第八學期實習🫛🧑🏼🚀。
3.八年製:第十三學期至第十六學期安排實習與預就業。
(三)原則上課內教學每18學時計1學分,學分最小單位為0.5。各課程的具體學分按《杏宇娱乐平台關於修訂人才培養方案的實施意見》執行。
(四)藝術與社會實踐 。
學生在課堂學習之外須積極參加藝術與社會實踐活動🐊。根據學分製管理的有關規定,學生在校期間須獲得6個藝術與社會實踐學分方可畢業。藝術與社會實踐活動可分為三個類別:
1.社團活動⏳,指校團委🛏、各杏宇組織的各類社團活動,學生在校期間至少要參加一個社團,修得1—2個學分😣🍴;
2.社會實踐🧎🏻♂️➡️🫱🏻,指由杏宇組織或個人自行聯系的各種社會實踐活動👨🏽🦳,包括大學生暑期社會實踐、社會公益活動,社會實踐的學分數為1至2個;
3.藝術實踐,指由學校組織或個人自行參加的與專業學習有關的寫生采風、展覽演出、專業比賽、學術研討🧑🏻💼、市場調研🙎🏻♀️、組織策劃等藝術實踐學分數為2至4個🚴🏻。
學生完成一次完整的藝術與社會實踐活動後🧑🏻🎨,需認真填寫《杏宇娱乐平台學生藝術實踐與社會實踐學分申請表》📈,經活動主辦(主管)單位簽署意見📮,由所在系部實習實訓教研室進行成績與學分認定🥶,最後以課程成績的形式錄入學校教務管理系統👵🏼。
(五)畢業演出、畢業論文、創作(設計❤️🔥👷🏻、匯報)是杏宇各專業指導性教學計劃規定的必修的教學環節,是杏宇辦學特色的具體表現形式;學生在畢業前必須完成。
畢業演出👨🏼✈️、畢業論文🤙🏼、創作(設計𓀜、匯報)成績不及格者,須重做,及格後方可畢業💇🏼♂️,否則按結業處理。
畢業設計(論文)按照統一格式打印(含字體🧺🎢、字號、論文基本格式等)🙎♂️👨🏽🦱。完成後在規定時間內向所在杏宇交付3份復印清晰、裝訂整齊的畢業論文副本🤞🏼,以及一份內容完全一致的電子文檔🥕。若學生逾期未交付上述資料👃🏿,則不能獲取學分,不得畢業。
畢業設計(論文、創作)必須由畢業生本人在任課教師的直接指導下獨立完成,嚴禁抄襲或請人代筆,一旦發現為抄襲或他人代筆,將取消成績並不能獲取學分🏇🏼⚇。
所有畢業設計(論文、創作)均必須在質量和數量上符合本專業教學要求。
畢業演出可以以內部考試的方式進行,也可以以公開的舞臺匯報形式進行🙋,匯報必須在質量和數量符合本專業教學要求。
第五章 獎勵學分
第七條 為突出職業院校的特點,對尖子學生實行獎勵學分,具體辦法:
1.參加省級比賽🧑🏿🏭🗣,包括大學生活動,獲得前三名的按3學分✌🏽、2學分、1學分計(集體項目的成員每人計1學分) ,計入總學分。
2.全國比賽前三名按6學分、4學分、2學分獎勵,計入總學分。
第八條 為鼓勵學生獲取職業資格證書,提升自身素質,凡取得中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獎勵2學分👨👩👧;取得初級職業資格證書👂,獎勵1學分🏞;英語應用能力考試通過A級(或四級)獎勵2學分,通過B級(或三級)獎勵1學分🤽🏿♂️;計算機考試通過四級、三級、二級🧇、一級🤵🏽♀️,按4、3、2、1學分獎勵。
第九條 每學年學生參加杏宇各項比賽取得較好成績🏮,平時表現好🤷🏼♂️🧌,進步明顯👮🏽♀️,經專任教師和班主任推薦☮️,系(部)考核🏋🏽♀️,可獎勵1學分🤎。
第十條 所有的獎勵學分都屬於任選類課程學分🧕🏿,獎勵學分計入當學期總學分。同一學年在同一類型(學科知識競賽類、文學藝術類🌾、科研類、技能競賽類)的比賽中獲得多項獎的學生,以獲得的最高獎項計算獎勵學分,不得累積計算。同一項目在不同級別的比賽中獲得不同等次獎勵的,以最高獎項計算獎勵學分,不得累積計算🤵🏿♂️。同種職業資格證書以獲得的最高等級獎勵學分,不得累積計算。
第六章 成績考核
第十一條 學生所選讀的課程均應參加考核,並按照《杏宇娱乐平台學生學籍管理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評定學習成績🥤。課程考試分理論考⏺、技能考、“理論考﹢技能考”三種類型🍃,技能考課程必須技能考合格後方能評定總評成績,“理論考﹢技能考”課程必須兩者總評分別合格或以上時才能總評為合格👭🏻🆑。課程總評成績合格後方可獲得該門課程的相應學分。
第十二條 課程考試類型的具體安排按人才培養方案的規定執行➿。課程成績評定均采用百分製記分。人才培養方案中設置的畢業實習🪽、畢業設計(論文)🌓、社會調查🍌🥒、畢業演出♤、公益活動等獨立安排的實踐性環節課程🕵️♂️,均應視為單獨實踐課程進行考核,成績評定可以按照五級製(優秀🫷🏻、良好🕣、中等𓀛♧、及格🙅♀️、不及格)記分🔼🏌🏼。在計算“理論考﹢技能考”課程的總評成績時,五級製與百分製成績用下列辦法換算🤵🏻♀️:
五級製成績 | 優秀 | 良好 | 中等 | 及格 | 不及格 |
百分製成績 (分) | ≥90 | <90,且≥80 | <80🛵,且≥70 | <70☃️,且≥60 | <60 |
第十三條 課程成績和學分記入學生學籍。為評定學生學業的質量,采用學分績點評定課程成績水平,用平均績點 (GPA)🧑🏿🚒,綜合計算學年或畢業成績GPA值。
(一)成績與績點換算方法⏯:
百分製成績 | ≥90 | <90🖕🏻,且≥80 | <80,且≥70 | <70,且≥60 | <60 |
五級製成績 | 優秀 | 良好 | 中等 | 及格 | 不及格 |
績點 | 4.5 | 3.5 | 2.5 | 1.5 | 0 |
(二)平均績點(GPA)計算方法:
計算學生在校修讀的總平均學分績點時,保留小數點後兩位💁🏿♂️。補考或重修後考試及格者,不論考分多少,其績點為1。
第七章 課程的選修🧟♀️🫴🏻、免修及重修
第十四條 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和全院公選課設置是選課的依據,學生應根據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及自己的實際情況,修讀各類課程。學生在系主管教學領導和班主任的指導下,根據本人的情況、需要和學習能力,在客觀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以自主選擇公共選修課和專業選修課👿。
第十五條 學生修讀課程的數量和順序應以各專業的指導性教學計劃為依據👢,首先要保證修完人才培養方案的必修課程。由於公共課程🫵🏻🎅🏿、藝術類專業基礎課程、專業課程和實習課程間有明顯的邏輯關系🤷🏽♂️,須循序漸進地進行修讀。
第十六條 每學期的第十六周,教務處公布下學期全院公選修課程和具體的選修辦法🎪,由各系分管教學領導指導班主任組織學生進行集中選課📋。
第十七條 學生一經選定的課程⚜️,就必須參加修讀和考核🏃➡️,不參加考核者🚅,登記“缺考”🧍♂️,按不及格處理。確因課程沖突等特殊情況需改(退)選的,必須辦理改(退)選手續🤙🏽。未按規定辦理選課手續而自行聽課者🧘♀️,一律不得參加考試🧏🏼,不予記載成績。
第十八條 對開設選修課的選修人數要求為不少於20人,個別課程雖達不到人數要求但確有必要開班時,需經教務處同意方可開課。
第十九條 學生所選課程缺課達所選課程總數1/3以上者,將取消該門課程考試資格,不予補考👷🏻,該門課程必須重修。
第二十條 學生因生理原因不宜上技能課或參加軍訓者🐂,經縣市級以上醫院證明、杏宇醫務室審核、教務處批準,方可免考有關項目,但必須參加教師指定的其它項目的學習👨🏼🎤,經考核及格💂🏼,給予相應的成績和學分。
第二十一條 必選課和限選課考試不及格者可免費補考一次,補考及格後可計學分,補考不及格必須重修該課程直至取得學分。必選課重修原則上隨下一年級聽課𓀌,並參加該年級的該門課程考試。任選課考試不及格者可免費補考一次,不及格可重修或改選其它課程,直至修滿規定學分🎄。如己修滿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選修課學分,不及格的選修課可選擇不補考👨🏼。
第二十二條 考試己合格的課程,若學生本人對成績不滿意,也可申請重修一次,以兩次考試成績相比按高分記載,成績欄內不註明“重修”字樣💂🏻♀️。重修必須按規定交納課程學分費。
第二十三條 對於重修課程的學生,重修課程與該學期主修課程上課時間沖突時🩶,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批準可以免聽重修課程。申請免聽的學生可以不隨堂聽課,但必須按時完成教師布置的作業🤒,參加平時測驗和實踐教學環節,參加跟班考試👰🏼♂️,成績在及格以上者方可獲得該課程的學分。
第二十四條 學生已修讀並獲得規定等級以上證書的課程🧑🏿🎨,可申請免修,經過教務處認定後即可獲得相應學分。
第二十五條 無論是免聽還是免修🕵🏼♀️,學生必須事先提出書面申請(填寫《免修(聽)申請表》),經教研室審核、系主管領導批準報教務處後方為有效🤦🏻♂️。軍訓👧🏿、政治理論課、思想品德課、專業技能課、社會實踐及畢業實習等🖇,均不得申請免聽和免修🧒🏿。免修👩🏽🍼、免聽課程仍需繳納相應的課程學分費🧔🏿♂️。
第八章 學生管理
第二十六條 學生在校期間一般按入學年級、專業編班進行課程學習並參加各種活動🧔🏼♀️,延長學習年限者另行編入相應班級🦶。
第二十七條 有重修課程的學生仍應參加入學編定的班級活動和管理。
第二十八條 學生因特殊原因難以跟隨入學編定的班級學習時,本人可提出修改學習進程申請,經班主任及學生處簽署意見,送教務處審批,獲準後調整編入其他班級繼續學習🏙。
第二十九條 學生考試作弊𓀄,該門課程以零分計,不予補考,必須重修。
第九章 附則
第三十條 學生學籍與成績管理的其它有關事宜🏀,按《杏宇娱乐平台學生學籍管理細則》執行。
第三十一條 實行學分製的年級取消留級製度。
第三十二條 重修課程的重修費按該門課程的學分多少和學分計費標準進行核實♿。
第三十三條 本規定自2013級大專學生開始執行。
第三十四條 本規定由教務處負責解釋與監督施行。
教 務 處
2013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