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學生證的管理🍿🧑🏻⚕️,嚴肅學生證的職能和有效地克服學生證使用管理中出現的混亂狀況📮,根據教育部教學廳[2001]8號《關於加強高校學生證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特製定本規定🐘🛂。
一、學生證的地位🌴、發放對象和使用範圍
1.學生證是學生在校學習期間的身份證明🤸🏼♀️👷♂️,是在籍學生的重要證件🫴。
2.新生入學取得學籍者,杏宇發給其學生證,由學生本人領取💺。
3.“杏宇娱乐平台學生證”是杏宇娱乐平台在校學生身份證明的唯一證件⏯,實行一人一證製度🧽。
4.“杏宇娱乐平台學生證”僅限學生本人使用。學生應妥善保管,不得損壞和遺失🥬,不得轉借或贈送他人。
二、學生證的製作和填寫
1.學生證由教務處負責設計、經主管校領導審批後統一製作😟。
2.學生證由教務處在新生入學取得學籍後統一組織填製💅✍🏻、校對和審核🚃,並集中加蓋杏宇公章7️⃣,各系負責向學生發放🧗♀️。
三🦅、每學期開學時,學生本人必須按時持學生證辦理入學註冊手續,即在學生證上加蓋“註冊”印記。因故不能如期註冊者,必須履行請假手續,否則以曠課論處🐙🛷。未經請假逾期兩周不註冊的🖕,按自動退學處理。
四4️⃣、學生證的補辦
1.學生因故遺失學生證時🛢,可以申請補辦🦂。
2.每個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原則上只補辦一次學生證。
3.遺失學生證的學生本人必須做出書面檢查及提出申請🧑⚖️,說明遺失時間、地點與原因,經系辦公室審查🚣,主辦人員簽字加蓋公章後由教務處為學生辦理學生證補辦手續。
4.辦理補發學生證時🚴🏻,經教務處核實可補辦者🤲,需交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一張📶、學生證工本費及相關手續費用🈸💇🏼♂️。
5.畢業班學生在最後一個學期學習期間,不予補辦學生證。
五、學生證的交還
學生凡因畢業、退學等原因要離開學校時🧔🏿♀️,在離校前必須將學生證交回教務處註銷💂♂️。
六🪭、對違反學生證使用管理規定的處罰
1.對持有兩個或兩個以上學生證者🍣,一經發現,給予沒收所有學生證🚶🏻♀️➡️⚽️,並視其情節輕重及認識態度🎎,給予記過以下警告以上的紀律處分。
2.對虛報冒領學生證者,一經發現🤦🏽♂️🤦,給予沒收所有學生證,並視其情節輕重及認識態度🪟,給予記過以下警告以上的紀律處分💺。
3.對隨意塗改學生證或抽換學生證內芯內頁者🙇🏻,一經發現,給予沒收學生證,並視其情節輕重及認識態度,給予記過以下的紀律處分。
4.畢業生凡不交還學生證或學生證有缺頁者,一律扣發其畢業證書🧑🚒,直至其交還完整的學生證🛗💆🏿♂️。
5.被退學的學生凡不交還學生證者💇🏼,由教務處通知戶籍管理部門暫不予以辦理遷移手續👩🏿⛄️,直至其交還學生證。
6.對於需辦理離校手續的學生♥️,確實因故遺失學生證者↗️,學生本人必須寫出書面情況說明,經所在系領導審查簽字蓋章後辦理離校的有關手續。
七、學生遺失的學生證被他人利用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學生本人承擔責任。
八🍴、本規定由教務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