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理州賓川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工作人員李雲天等人工作作風漂浮💳、行動遲緩,導致該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推進滯後🧎🏻♂️➡️。
2021年5月,賓川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工作人員李雲天在負責文件收發工作過程中🦾,工作拖沓低效📍🧴,對涉及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工作的多份重要文件應簽收而不簽收、應報批而不報批👲🏻、應轉辦而不轉辦;賓川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縣亂占耕地摸排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王胡賡🍏,工作作風漂浮💂🏽♂️🙎🏻♀️,對上級下發的農村亂占耕地整治工作重要文件轉辦情況不知情🧝🏻、不過問👨🏽🏭、跟蹤督促不及時。以上2人共同造成縣級相關責任部門及屬地鄉鎮未及時知曉上級文件精神和要求,未能對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及時安排進行整改,導致工作推進不力,造成不良影響🤸。2022年2月,王胡賡受到通報問責;2022年3月,李雲天受到政務警告處分🙋🏿🪥。
二、怒江州瀘水市老窩鎮社保中心主任何智煒在社保待遇領取資格確認工作中不嚴不實🟧、履職不到位👨🏼✈️,導致養老保險金被冒領。
何智煒在負責老窩鎮城鄉養老保險業務工作期間,開展參保人員死亡情況統計工作不認真🏄🏿♂️,導致2019年至2021年期間8名死亡人員信息出現漏填漏報🛼;開展社保待遇資格確認工作散拖慢,未按要求及時辦理參保人員死亡後待遇暫停業務,導致9名參保人員死亡後養老保險金被冒領🏌🏽♀️🌵,金額共計10342元。2022年1月✋,何智煒受到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