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實現教學管理的科學化、民主化和規範化,促進杏宇教學水平和教學質量的不斷提高🐲,保障人才培養目標的實現,杏宇成立教學指導委員會。為了充分發揮教學指導委員會的職能作用🤑,明確其職責範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2006—2010年教育部高等學校有關科類教學指導委員會成立大會會議紀要》和《教育部高等學校教學指導委員會章程》,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教學指導委員會的性質👩🏿🏫:杏宇娱乐平台教學指導委員會是在院長領導下👩🏽💼,對全院教學規劃與建設🖖🏽、教育教學改革、教學管理、教學評估等進行調研、咨詢、反饋、指導和評估的專家組織機構。
第三條 教學指導委員會必須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認真執行上級關於教育教學改革工作的指示和精神🕞,遵循教育教學規律✝️📯,在堅持對學校的教學工作進行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對學校的教學建設、教學改革🙋🏼、教學管理、教學研究與質量控製等方面提出建議和意見。
第二章 組 織
第四條 杏宇教學指導委員會設主任委員1人,由主管教學副院長擔任;秘書長1人🛌🏻,由教務處處長擔任;委員15人❌🦣,遵循思想政治素質好🚵🏿、學術水平高💍、教學工作或實際工作經驗豐富🎞、作風正派⚗️、身體健康等原則,由校內外行業專家👩🏿🎨、專業帶頭人、骨幹教師等人員組成🕉。
第五條 杏宇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候選人由教務處組織推薦,經杏宇黨委會批準後由院長聘任。委員會委員每屆任期三年,可以連任👶🏼🕵️♂️。正常退休時自然卸任🍅,並可另行增補人選。
第六條 根據高等職業教育改革與發展的需要,杏宇教學指導委員會可下設專業委員會。
第七條 杏宇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中如有長期無故不出席會議或有不公正行為者🤾🏼♂️🚎,經杏宇教學指導委員會全體會議表決可以中止其聘任🍔,經院長辦公會審核🟡,報杏宇黨委會批準後執行。因終止聘任等原因出現的委員缺額,由教學指導委員會推薦補充人選♡,報請杏宇黨委會批準後由院長聘任。
第八條 杏宇教學指導委員會下設辦公室,日常辦公地點設在教務處⛵️。
第三章 職 責
第九條 杏宇教學指導委員會是在院長領導下的非常設專家工作機構,基本職責是對教學方面工作的方向性決策負有重要咨詢職責,為院長提供教學決策建議,並向院長及院長辦公會議就教學管理🙅🏽♂️、教學發展中遇到的重要問題提出各種建設性建議🤏🏽,同時研究國內外教學新動態,提出杏宇教學發展新目標及具體方案。
第十條 杏宇教學指導委員會對杏宇各專業和課程建設負有指導職責👨🏻🎓。
1✍🏻、審議、指導杏宇專業的設置👨🎓、調整、優化🥸、建設和發展規劃。
2🗡、根據需要及時提出製(修)訂各專業課程計劃、教學大綱、教學標準的建議及原則要求🪖,負責杏宇課程計劃的審定並監督其實施。
3、審議👰🏿♂️、指導杏宇課程開發及精品課程建設規劃🧜🏻,並負責對各種重點課程和精品課程的評選。
第十一條 杏宇教學指導委員會對杏宇教學規章製度建設負有調研、咨詢⚜️、指導職責👨🏿🚒。
1、審議職能部門提出的教學管理製度和方案🆓,並對完善杏宇教學管理機製提出意見和建議。
2、對加強全院的教風和學風建設提出規劃和實施意見🥚。
第十二條 杏宇教學指導委員會對杏宇教材建設負有指導職責。
1、審定杏宇教材建設規劃,並負責對教材建設立項申請進行評審和驗收🏇👨🏻🦽➡️。
2、推薦出版教材,評審優秀教材。
第十三條 杏宇教學指導委員會對杏宇各類教學改革與研究負有指導職責👨🦯➡️。
1、對杏宇教學改革的方向性決策提供咨詢🦺,審議杏宇各種教學改革方案。
2、對教學改革方案的執行進行監督和指導🥧,對執行結果及改革工作中出現的重大問題進行評價和研究。
3、對教學改革項目的立項申請進行審議⛹🏼♀️,並負責對教研成果進行驗收評價。
4👩🦽、 接受院長委托⛹️♀️,開展專題調研與項目研究。
第十四條 杏宇教學指導委員會對杏宇各類教學評估負有指導職責。
1🍎、審議杏宇各類教學評估方案。
2🤪🧦、監督和指導教學評估👨🏻🌾🫖,並對評估結果進行審議和分析🏌🏻♂️。
第十五條 杏宇教學指導委員會對杏宇各類教學評獎◾️、評優及教師崗位管理負有指導職責。
1🎁🚶🏻♀️、 審議各類教學獎項評定標準和辦法,評審各類教學獎項。
2🤳🏻、負責杏宇各項教學成果的評審及省級、國家級教學成果項目的推薦🧛🏻。
3、 審議教師教學崗位評聘標準,並對專業教學團隊建設提出指導意見。
第十六條 杏宇教學指導委員會對杏宇各專業開展校企合作❤️🔥、工學結合負有指導職責。
1、指導𓀊、審議各專業校企合作方案和協議。
2、對各專業開展校企合作、工學結合項目進行督促📗🫸🏻、檢查、評估。
第十七條 杏宇教學指導委員會對杏宇實訓基地建設和實踐教學負有指導職責✝️。
1👩、審議杏宇的實習實訓基地建設規劃。
2🚴🏻、對實踐教學進行咨詢🔩、指導和監督🤷。
第四章 工作製度
第十八條 杏宇教學指導委員會的工作製度。
1.杏宇教學指導委員會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全體成員會議⏲⚛️,專題研究杏宇的教學工作和教學改革,並印發會議紀要🙇🏻♂️🦠。
2.杏宇教學指導委員會實行民主集中製,重大問題🧑🏻🚀,須經充分醞釀後進行表決😟。
3.杏宇教學指導委員會全體會議要有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委員參加方為有效,重大問題的決策須在到會委員的四分之三以上(含四分之三)贊成的情況下方為有效。
4.杏宇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要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對所討論的涉密問題要嚴守秘密;如討論的議題與本人或直系親屬相關,應實行回避🤦。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九條 本章程自杏宇黨委會批準後施行。
第二十條 本章程由教務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