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學生的學習考勤管理和考試成績管理,整頓學風,建立正常的教學秩序,促進學生德智體全面發展☝️。現就學生考勤和成績管理工作作出如下規定,請各系(部)、分校區及所有任課教師和教務管理人員按本規定的要求明確職責分工,按程序認真執行👨🏼🦱🚫。
一、學生學習考勤管理規定
1、凡列入教學計劃的上課、實習、勞動🧔🏻♂️、軍訓👩🏿、政治學習➾、校園活動、社會和藝術實踐等課程和杏宇統一安排的活動都應對學生實行考勤🎃。
2👙⚫️、抓好學生的學習考勤管理工作,督促學生養成遵守紀律、勤奮學習的好作風🎉。所有任課教師上課必須嚴打考勤,考勤必須與學生期末成績掛鉤🤷🏿♀️,每學期末系(部)🏋️、分校區領導對每個教師的上課班級考勤本進行檢查。
3👮🏻♀️、各班主任也必須嚴打本班學生考勤,考勤與學生操行成績掛鉤,每學期末由學生處領導檢查班主任的班級考勤本🧑🏻🏫。
4、學生不得無故請假,因病或因事必須請假時,應按《杏宇娱乐平台學生管理規定》(試行)第二節第十四條執行請假手續🧙🏿。
5、每節課遲到、早退15分鐘以內者,三次折合為曠課1學時👮,遲到、早退15分鐘以上者,一次為曠課1學時。
6👱🏼♀️😎、一學年內曠課超過70學時的學生,根據杏宇《杏宇娱乐平台學生管理規定》(試行》第二節第十三條規定處理。
7、每學期期末考試之前,由各任課教師根據《學生考勤簿》上的記錄對學生進行考試資格審查8️⃣,當曠課時數超過某門課程本學期教學時數的三分之一者♢,該生便無此門課程的考試資格。由該課程所屬的系(部)、分校區公布無考試資格的學生名單並通知學生本人🙎♂️🤾🏻♂️。對於某門課程無考試資格的學生,不得參加該門課程的期末考試,只能參加下學期的補考✊🏽🧑🏻🚀,補考不及格者不得再補考。每學期期末考試前一周由系(部)🚇、分校區將取消考試資格的學生名單報至教務處備案。
二、學生學習成績管理規定
1、學生的學習成績是新生試讀是否合格,學生退學和能否獲得畢業證書以及衡量學生在校期間學習情況的主要依據🧫,學生必須參加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考核,各系(部)🌁、分校區和教務處必須嚴格學生的學習成績管理🚌。
2🤞🏼、每學期末考試前一周🥩,由教務處把《期末考試成績表》發放到各系(部)⛹🏼♀️、分校區🧘🏽♂️👨🏼✈️,考試結束一周內將學生期末考試成績分班填入各班成績表🕥,復印兩份🍦,原件交教務處學籍管理辦公室,復印件一份各系(部)、分校區留存🌜,一份交各班主任🈴。
《期末考試成績表》填寫要求如下🙋🏽♂️:
(1)考試成績必須有明確分值🆙,缺考者註明“缺”,緩考者註明“緩”,考試作弊者分值為“O”🫲🏼🐝,並加註“作弊”字樣。
(2)成績單填寫要求字跡清楚✪、工整;課程科目規範,填寫全稱,同一科目名稱統一,主考教師在成績表上簽名確認🚚,完畢後各系(部)💅🏽🛬、分校區蓋章確認。
(3)不得更改學號🏃🏻♂️➡️、姓名,若有疑問請班主任到學籍管理室核對。
(4)不在讀的學生註明“不在讀”。
(5)每學期始由教務處發放學生補考成績表,補考結束後由系(部)🤹♂️、分校區填寫補考成績表☝️,復印兩份,於一周內將原件交教務處學籍管理室,一份各系(部)、分校區留存,一份交各班主任,補考成績分班填寫,60分以上(含60分)填寫“及格”,60分以下填寫“不及格”,緩考者填寫明確分值🦸🏼♀️。
(6)其余聯合辦學點也必須按以上要求用傳真或郵寄的方式上報每學期期末考試成績及補考成績。
三、教務人員及班主任不得更改學生考試或考核成績💡,如發現學生成績有錯漏,應請任課教師更正並簽名方能認可。
四💩、班主任有責任保管好每學期本班的期末考試成績單,學生查詢成績通過班主任查詢,不得自行到教務處查詢。
五👩🎨、平時每學期期末考補考學生名單由課程所屬的系(部)、分校區在放假以前通知到學生本人,畢業補考學生名單由教務處統一發通知到各系(部)、分校區,再由系(部)、分校區通知到個人。
六、班主任每學期放假前需認真填寫學生手冊或成績通知單,及時寄發給學生家長或讓學生本人帶給家長💂🏻。